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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书处理要点

 

一、国立交通大学客家文化学院图书室(以下简称本室)为有效处理受赠图书资料,特订定本要点。

二、本室收到赠书后交由浩然图书馆采购编目组负责处理受赠书刊资料,必要时得由各组协助处理。

三、本室有权决定受赠书刊资料之典藏单位及其陈列、淘汰、转赠或其他处理方式。纳入馆藏者,均依本室一般书刊处理,不另闢专室专架陈列。

四、本馆受赠书刊资料具有下列各款情形者,得婉拒赠与:

1.      违反着作权法相关规定或其取得、持有违反法令规定者。

2.      不符合本室馆藏发展政策者。

3.      捐赠人之要求本室难以执行者。

受赠书刊资料如有争议,得由本室图书委员会议议决。

五、指定捐赠书刊资料予本校其他校区图书室者,因图书室典藏空间有限,本室以接受与该图书室学域相关之书刊资料为原则。

六、本室对捐赠者之致谢如下:

1.      捐赠者如提供联络人及联络方式,本室均备专函致谢、公告赠书征信录于本室网页,并于纳入馆藏之受赠资料加注捐赠者姓名。

2.      受赠资料纳入馆藏,其数量一次达500册(件)者,由本室致赠借书证一张,终身有效。

3.      受赠资料纳入馆藏,其数量一次达1500册(件)者,由本室致赠感谢纪念品及借书证一张,终身有效。

七、捐赠价值珍贵之书刊或文物资料,得由本室图书委员会议决议,专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