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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書處理要點

 

一、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圖書室(以下簡稱本室)為有效處理受贈圖書資料,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室收到贈書後交由浩然圖書館採購編目組負責處理受贈書刊資料,必要時得由各組協助處理。

三、本室有權決定受贈書刊資料之典藏單位及其陳列、淘汰、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納入館藏者,均依本室一般書刊處理,不另闢專室專架陳列。

四、本館受贈書刊資料具有下列各款情形者,得婉拒贈與:

1.      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或其取得、持有違反法令規定者。

2.      不符合本室館藏發展政策者。

3.      捐贈人之要求本室難以執行者。

受贈書刊資料如有爭議,得由本室圖書委員會議議決。

五、指定捐贈書刊資料予本校其他校區圖書室者,因圖書室典藏空間有限,本室以接受與該圖書室學域相關之書刊資料為原則。

六、本室對捐贈者之致謝如下:

1.      捐贈者如提供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本室均備專函致謝、公告贈書徵信錄於本室網頁,並於納入館藏之受贈資料加註捐贈者姓名。

2.      受贈資料納入館藏,其數量一次達500冊(件)者,由本室致贈借書證一張,終身有效。

3.      受贈資料納入館藏,其數量一次達1500冊(件)者,由本室致贈感謝紀念品及借書證一張,終身有效。

七、捐贈價值珍貴之書刊或文物資料,得由本室圖書委員會議決議,專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