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客家事务委员会「2023后生文学奖」,请协助宣传并鼓励符合资格者踊跃投稿

  • 2023-09-01
  • AdminAdmin

一、征文期间

112年5月1日—112年9月15日

二、征文资格

参赛者年龄须在40岁以下(民国72年1月1日(含)后出生者),国籍不限。

三、征文主题

针对客家故事、议题与文化特性进行书写

四、征文类别

(一)短篇小说:主要以华语书写,内容、题材不限,惟须含客家元素与意象,字数以5,000至10,000字内为原则。
(二)散       文:主要以华语书写,以实地寻访或跨世代访谈方式搜集题材方式为佳,惟须含客家元素与意象,字数以1,200至5,000字内为原则。
(三)小  品  文:主要以华语书写,内容、题材不限,惟须含客家元素与意象,字数以600至1,200字内为原则。
(四)客  语 诗 :以客语进行书写,并标明腔调,辅以华语语释,行数在30行以内为原则。
(五)图文创作:以能展现连贯叙事之形式为主,绘制和客家相关之图文创作主题,完稿规格A4,页数1至3页。

五、缴交资料

(一)纸本 

       1. 报名表/授权声明书1份(简章附件1),1份稿件请填写1份报名表,各类别限投一篇。若投稿不同类别作品请分别填写。

       2. 参赛作品纸本1式5份。

       3. 上述缴交资料按顺序排妥后,于112年9月15日前以挂号寄达(日期以邮戳为凭)或专人送至承商「黎欧创意有限公司」,并于 A4信封上黏贴本简章之专用信封封面(简章附 件2),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电子档

     请至Google表单:https://forms.gle/hv6HmKyUowLXu5a8A填妥个人资料

     及参加征选作品类别、篇名,上传资料应包括参加征选作品、个人身分证/居留证/护照资料。

     纸本、电子档 两种资料都需要缴交唷!!

六、专书出版

得奖作品结集出版《2023后生文学奖得奖作品集》专书,将致赠得奖者每人1册(除奖金外,专书出版时不再另外支付版税给得奖者)。

七、奖金礼券配额 *以下奖金以等值礼券发放*

(一)短篇小说

  1. 首奖1名,奖金为新台币8万元礼券,奖状乙帧。
  2. 优选1名,奖金为新台币3万2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3. 佳作3名,奖金为新台币1万6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二)散文

  1. 首奖1名,奖金为新台币7万元礼券,奖状乙帧。
  2. 优选1名,奖金为新台币2万8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3. 佳作3名,奖金为新台币1万4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三)小品文

  1. 首奖1名,奖金为新台币2万元礼券,奖状乙帧。
  2. 优选1名,奖金为新台币8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3. 佳作3名,奖金为新台币5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四)客语诗

  1. 首奖1名,奖金为新台币2万4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2. 优选1名,奖金为新台币1万元礼券,奖状乙帧。
  3. 佳作3名,奖金为新台币6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三)图文创作

  1. 优选5名,奖金为新台币1万元礼券,奖状乙帧。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为参赛者自行创作,且未曾得奖或未曾公开发表过之作品。

(二)不得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译作品)。

(三)无经法院判决确定侵害他人着作权情事。

(四)不得于作品内透露参赛者姓名等个人资料。

二、报名表上,具中华民国国籍者请附上中华民国身分证正反面影本,非中华民国国籍者请附上           居留证或护照影. 本。

三、参赛作品有违反前项各款规定之一者,应不予受理并取消参赛资格;得奖者应无条件缴回已           受领之奖金礼券及奖状。

四、入选作品如涉及着作权纠纷,由入选者自负法律责任。

五、依相关法令规定,得奖人须做得奖申报扣缴(外国人依相关规定如居留天数、身分等办理相关         扣缴程序),并提供申报相关文件(领奖签收表与身分证正反面影本等),且须于年度报税计入           个人所得。

六、得奖者同意授权主办单位永久无偿使用,由主办单位或其授权之人将该得奖作品于国内重。            制、散布、编辑、出版,并于无线、有线、卫星之类比与数码电视频道及电脑网络上公开播            送及公开传输。

七、参赛作品及资料请自留底稿,恕一概不退件。

八、凡送件参赛者视为认同本征选简章,对评审会之决议不得异议。

九、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得予随时修订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