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文期间
112年5月1日—112年9月15日
二、征文资格
参赛者年龄须在40岁以下(民国72年1月1日(含)后出生者),国籍不限。
三、征文主题
针对客家故事、议题与文化特性进行书写四、征文类别
(一)短篇小说:主要以华语书写,内容、题材不限,惟须含客家元素与意象,字数以5,000至10,000字内为原则。
(二)散 文:主要以华语书写,以实地寻访或跨世代访谈方式搜集题材方式为佳,惟须含客家元素与意象,字数以1,200至5,000字内为原则。
(三)小 品 文:主要以华语书写,内容、题材不限,惟须含客家元素与意象,字数以600至1,200字内为原则。
(四)客 语 诗 :以客语进行书写,并标明腔调,辅以华语语释,行数在30行以内为原则。
(五)图文创作:以能展现连贯叙事之形式为主,绘制和客家相关之图文创作主题,完稿规格A4,页数1至3页。
五、缴交资料
(一)纸本
1. 报名表/授权声明书1份(简章附件1),1份稿件请填写1份报名表,各类别限投一篇。若投稿不同类别作品请分别填写。
2. 参赛作品纸本1式5份。
3. 上述缴交资料按顺序排妥后,于112年9月15日前以挂号寄达(日期以邮戳为凭)或专人送至承商「黎欧创意有限公司」,并于 A4信封上黏贴本简章之专用信封封面(简章附 件2),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电子档
请至Google表单:https://forms.gle/hv6HmKyUowLXu5a8A填妥个人资料
及参加征选作品类别、篇名,上传资料应包括参加征选作品、个人身分证/居留证/护照资料。
纸本、电子档 两种资料都需要缴交唷!!
六、专书出版
得奖作品结集出版《2023后生文学奖得奖作品集》专书,将致赠得奖者每人1册(除奖金外,专书出版时不再另外支付版税给得奖者)。
七、奖金礼券配额 *以下奖金以等值礼券发放*
(一)短篇小说
- 首奖1名,奖金为新台币8万元礼券,奖状乙帧。
- 优选1名,奖金为新台币3万2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 佳作3名,奖金为新台币1万6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二)散文
- 首奖1名,奖金为新台币7万元礼券,奖状乙帧。
- 优选1名,奖金为新台币2万8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 佳作3名,奖金为新台币1万4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三)小品文
- 首奖1名,奖金为新台币2万元礼券,奖状乙帧。
- 优选1名,奖金为新台币8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 佳作3名,奖金为新台币5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四)客语诗
- 首奖1名,奖金为新台币2万4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 优选1名,奖金为新台币1万元礼券,奖状乙帧。
- 佳作3名,奖金为新台币6千元礼券,奖状乙帧。
(三)图文创作
- 优选5名,奖金为新台币1万元礼券,奖状乙帧。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为参赛者自行创作,且未曾得奖或未曾公开发表过之作品。
(二)不得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译作品)。
(三)无经法院判决确定侵害他人着作权情事。
(四)不得于作品内透露参赛者姓名等个人资料。
二、报名表上,具中华民国国籍者请附上中华民国身分证正反面影本,非中华民国国籍者请附上 居留证或护照影. 本。
三、参赛作品有违反前项各款规定之一者,应不予受理并取消参赛资格;得奖者应无条件缴回已 受领之奖金礼券及奖状。
四、入选作品如涉及着作权纠纷,由入选者自负法律责任。
五、依相关法令规定,得奖人须做得奖申报扣缴(外国人依相关规定如居留天数、身分等办理相关 扣缴程序),并提供申报相关文件(领奖签收表与身分证正反面影本等),且须于年度报税计入 个人所得。
六、得奖者同意授权主办单位永久无偿使用,由主办单位或其授权之人将该得奖作品于国内重。 制、散布、编辑、出版,并于无线、有线、卫星之类比与数码电视频道及电脑网络上公开播 送及公开传输。
七、参赛作品及资料请自留底稿,恕一概不退件。
八、凡送件参赛者视为认同本征选简章,对评审会之决议不得异议。
九、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得予随时修订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