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2023後生文學獎」,請協助宣傳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投稿

  • 2023-09-01
  • AdminAdmin

一、徵文期間

112年5月1日—112年9月15日

二、徵文資格

參賽者年齡須在40歲以下(民國72年1月1日(含)後出生者),國籍不限。

三、徵文主題

針對客家故事、議題與文化特性進行書寫

四、徵文類別

(一)短篇小說:主要以華語書寫,內容、題材不限,惟須含客家元素與意象,字數以5,000至10,000字內為原則。
(二)散       文:主要以華語書寫,以實地尋訪或跨世代訪談方式搜集題材方式為佳,惟須含客家元素與意象,字數以1,200至5,000字內為原則。
(三)小  品  文:主要以華語書寫,內容、題材不限,惟須含客家元素與意象,字數以600至1,200字內為原則。
(四)客  語 詩 :以客語進行書寫,並標明腔調,輔以華語語釋,行數在30行以內為原則。
(五)圖文創作:以能展現連貫敘事之形式為主,繪製和客家相關之圖文創作主題,完稿規格A4,頁數1至3頁。

五、繳交資料

(一)紙本 

       1. 報名表/授權聲明書1份(簡章附件1),1份稿件請填寫1份報名表,各類別限投一篇。若投稿不同類別作品請分別填寫。

       2. 參賽作品紙本1式5份。

       3. 上述繳交資料按順序排妥後,於112年9月15日前以掛號寄達(日期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至承商「黎歐創意有限公司」,並於 A4信封上黏貼本簡章之專用信封封面(簡章附 件2),逾期將不予受理。

(二)電子檔

     請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hv6HmKyUowLXu5a8A填妥個人資料

     及參加徵選作品類別、篇名,上傳資料應包括參加徵選作品、個人身分證/居留證/護照資料。

     紙本、電子檔 兩種資料都需要繳交唷!!

六、專書出版

得獎作品結集出版《2023後生文學獎得獎作品集》專書,將致贈得獎者每人1冊(除獎金外,專書出版時不再另外支付版稅給得獎者)。

七、獎金禮券配額 *以下獎金以等值禮券發放*

(一)短篇小說

  1. 首獎1名,獎金為新臺幣8萬元禮券,獎狀乙幀。
  2. 優選1名,獎金為新臺幣3萬2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3. 佳作3名,獎金為新臺幣1萬6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二)散文

  1. 首獎1名,獎金為新臺幣7萬元禮券,獎狀乙幀。
  2. 優選1名,獎金為新臺幣2萬8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3. 佳作3名,獎金為新臺幣1萬4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三)小品文

  1. 首獎1名,獎金為新臺幣2萬元禮券,獎狀乙幀。
  2. 優選1名,獎金為新臺幣8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3. 佳作3名,獎金為新臺幣5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四)客語詩

  1. 首獎1名,獎金為新臺幣2萬4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2. 優選1名,獎金為新臺幣1萬元禮券,獎狀乙幀。
  3. 佳作3名,獎金為新臺幣6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三)圖文創作

  1. 優選5名,獎金為新臺幣1萬元禮券,獎狀乙幀。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得獎或未曾公開發表過之作品。

(二)不得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作品)。

(三)無經法院判決確定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

(四)不得於作品內透露參賽者姓名等個人資料。

二、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中華民國國籍者請附上           居留證或護照影. 本。

三、參賽作品有違反前項各款規定之一者,應不予受理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應無條件繳回已           受領之獎金禮券及獎狀。

四、入選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由入選者自負法律責任。

五、依相關法令規定,得獎人須做得獎申報扣繳(外國人依相關規定如居留天數、身分等辦理相關         扣繳程序),並提供申報相關文件(領獎簽收表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且須於年度報稅計入           個人所得。

六、得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永久無償使用,由主辦單位或其授權之人將該得獎作品於國內重。            製、散布、編輯、出版,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與數位電視頻道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            送及公開傳輸。

七、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一概不退件。

八、凡送件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異議。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