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年各级客语认证通过奖学金, 即日起至11月29日(五)止, 通过者请检附「成绩单」或「证书影本」与申请表,至学院办公室申请奖学金。
二、112学年度修习初级客语课程绩优奖学金, 即日起至11月29日(五)止, 得奖同学请检附「112学年度成绩单」与申请表,至学院办公室申请奖学金。检附得奖名单(如附件1),请参考。
三、检附空白申请表(请下载)、与奖学金办法(附件2、附件3)。
四、询问事项,请洽学院范美华秘书,03-5712121分机3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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