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期間:1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
(二)參賽對象為全國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
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
(三)競賽獎勵:
1.競賽員部分:獲獎者頒發獎金及獎狀,第一名1位,
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整;第二名2位,
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第三名3位,獎金新臺幣8,000元整。
2.指導人員部分:競賽員獲獎者,其指導人員(
以實際指導人員為準,以一人為原則,不限學校老師)
由大會頒發獎狀,並函請其主管機關予以敘獎:第一名記功一次;
第二名嘉獎二次;第三名嘉獎一次。
3.凡「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之優勝者,
參與客家電視臺「後生提攜計畫」暨學期實習、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大專校院學生實習等甄選,
將列為優先錄取對象;公視台語臺將視節目製
作人才需求,提供對電視傳播有興趣之優勝者實習工讀機會。
上述實習、徵才招募事宜,依各電視臺相關辦法或作業要點辦理。
(四)競賽主題:
1.演說組:國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
2.作文書寫組:國語、閩南語、客家語。
3.作文電腦打字組:閩南語及客家語。
二、相關活動詳情及報名表件請至競賽大會網站(
https://nativelangc.n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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