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 聲明稿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為了創辦客家文化學院,先於民國91年7月與新竹縣政府簽署聯合推動成立「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協議書,由新竹縣政府提供竹北市縣治二期民俗公園土地供設置客家文化學院使用。後於民國95年1月,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本校以象徵性的 25 萬元支票作為有償撥用依據,正式取得 2.5公頃六家校區校地。
在整個民俗公園土地(過去稱六張犁聚落)中,本校客家文化學院實際擁有2.5公頃土地,其中含兩棟歷史建築「小問禮堂」、「忠孝堂」,一座土地公廟(永昌宮),一棟教學大樓(圓樓),以及東側停車場。
民俗公園內其他土地與古蹟,如林家祠、大夫第、大問禮堂等,皆為新竹縣文化局所管轄,非屬本校用地。
原先本校為客家文化學院發展與活化土地而規劃的興建大樓案,原擬蓋在東側停車場用地,目前也確實做為師生停車場使用。因近日興建大樓案引發爭議,與社會的關注,目前本校已確定暫緩。
至於今日(5/6整天)的活動,是由學生自主發起的踏勘土地、認識歷史的活動,並非由本校客家文化學院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