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2023後生文學獎」,請協助宣傳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投稿
一、徵文期間
112年5月1日—112年9月15日
二、徵文資格
參賽者年齡須在40歲以下(民國72年1月1日(含)後出生者),國籍不限。
三、徵文主題
針對客家故事、議題與文化特性進行書寫
四、徵文類別
(一)短篇小說:主要以華語書寫,內容、題材不限,惟須含客家元素與意象,字數以5,000至10,000字內為原則。
(二)散 文:主要以華語書寫,以實地尋訪或跨世代訪談方式搜集題材方式為佳,惟須含客家元素與意象,字數以1,200至5,000字內為原則。
(三)小 品 文:主要以華語書寫,內容、題材不限,惟須含客家元素與意象,字數以600至1,200字內為原則。
(四)客 語 詩 :以客語進行書寫,並標明腔調,輔以華語語釋,行數在30行以內為原則。
(五)圖文創作:以能展現連貫敘事之形式為主,繪製和客家相關之圖文創作主題,完稿規格A4,頁數1至3頁。
五、繳交資料
(一)紙本
1. 報名表/授權聲明書1份(簡章附件1),1份稿件請填寫1份報名表,各類別限投一篇。若投稿不同類別作品請分別填寫。
2. 參賽作品紙本1式5份。
3. 上述繳交資料按順序排妥後,於112年9月15日前以掛號寄達(日期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至承商「黎歐創意有限公司」,並於 A4信封上黏貼本簡章之專用信封封面(簡章附 件2),逾期將不予受理。
(二)電子檔
請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hv6HmKyUowLXu5a8A填妥個人資料
及參加徵選作品類別、篇名,上傳資料應包括參加徵選作品、個人身分證/居留證/護照資料。
紙本、電子檔 兩種資料都需要繳交唷!!
六、專書出版
得獎作品結集出版《2023後生文學獎得獎作品集》專書,將致贈得獎者每人1冊(除獎金外,專書出版時不再另外支付版稅給得獎者)。
七、獎金禮券配額 *以下獎金以等值禮券發放*
(一)短篇小說
- 首獎1名,獎金為新臺幣8萬元禮券,獎狀乙幀。
- 優選1名,獎金為新臺幣3萬2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 佳作3名,獎金為新臺幣1萬6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二)散文
- 首獎1名,獎金為新臺幣7萬元禮券,獎狀乙幀。
- 優選1名,獎金為新臺幣2萬8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 佳作3名,獎金為新臺幣1萬4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三)小品文
- 首獎1名,獎金為新臺幣2萬元禮券,獎狀乙幀。
- 優選1名,獎金為新臺幣8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 佳作3名,獎金為新臺幣5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四)客語詩
- 首獎1名,獎金為新臺幣2萬4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 優選1名,獎金為新臺幣1萬元禮券,獎狀乙幀。
- 佳作3名,獎金為新臺幣6千元禮券,獎狀乙幀。
(三)圖文創作
- 優選5名,獎金為新臺幣1萬元禮券,獎狀乙幀。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得獎或未曾公開發表過之作品。
(二)不得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作品)。
(三)無經法院判決確定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
(四)不得於作品內透露參賽者姓名等個人資料。
二、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中華民國國籍者請附上 居留證或護照影. 本。
三、參賽作品有違反前項各款規定之一者,應不予受理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應無條件繳回已 受領之獎金禮券及獎狀。
四、入選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由入選者自負法律責任。
五、依相關法令規定,得獎人須做得獎申報扣繳(外國人依相關規定如居留天數、身分等辦理相關 扣繳程序),並提供申報相關文件(領獎簽收表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且須於年度報稅計入 個人所得。
六、得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永久無償使用,由主辦單位或其授權之人將該得獎作品於國內重。 製、散布、編輯、出版,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與數位電視頻道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 送及公開傳輸。
七、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一概不退件。
八、凡送件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異議。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