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情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函送該公司受宜蘭縣政府委託辦理「112年度求職防騙創意漫畫及微影片徵件競賽」相關資訊,請各校協助宣傳。
112年度求職防騙創意漫畫及微影片徵件競賽簡章
「求職停看聽 詐騙不入侵!! 」
一、活動主旨:
藉由辦理漫畫及微影片比賽,加深民眾對於求職防騙觀念暨法令的認識,達到普遍宣導及預防效果,協助民眾了解求職時「防騙」的重要性及面對有關求職陷阱時,應採取的具體因應之道;另為避免雇主因要求求職者提供與工作無關之隱私資料而觸法,或因求職者個資外洩致其權益受損之情事發生,將加強宣導就業隱私的重要性;以及企業有義務告知求職民眾、公開揭示職缺薪資範圍,以維護民眾權益。
二、辦理單位:
-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勞工處。
- (三)承辦單位:Career就業情報。
三、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2年8月16日(三)中午12:00為止。
四、參賽資格:
有意願之學生均可報名,依對象區分資格如下:
※報名時請附有效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文件影本。
- (一)漫畫類:國中在學學生(個人)。
- (二)微影片類: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個人或團體)。
五、創作主題:
漫畫類及微影片組創作內容及元素皆以求職防騙、薪資揭示及就業隱私相關議題為徵選主題,主題不符或規格不符者,不予評審。
-
求職防詐騙-三要七不
- 不簽約
- 不辦卡
- 不購買
- 不繳錢
- 不飲用
- 不非法工作
- 證件不離身
- 告知前往面試地點
- 檢視應徵資訊真偽
- 蒐集應徵公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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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揭示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以下同)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之情事,違反者依第67條第1項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面試或受僱時,無需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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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隱私
面試或受僱時,無需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
- 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 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
- 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
- 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 ※參考資料
- 「三要七不」守則(參考宜蘭縣政府官網/分眾服務/勞工/我要找工作/求職防騙)。
- 薪資揭示(參考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
- 隱私資料(參考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1-1條)。
- 其他與三大主題相關資料。
六、參賽辦法:
【國中組-漫畫類】
- 一、參賽規定:國中在學學生(個人),每人投稿件數不限。
- 二、規格說明:
- 尺寸統一為39*54公分四開橫福,統一使用4格漫畫構成圖像(4分格),創作媒材不限。
- 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且一稿不得二投或大圖輸出列印再著色。
- 三、投稿方式:
➡網路投稿:- 至活動網頁 http://yilanjob.career.com.tw 填寫報名表、作品主題(20字內)及創作理念(100字內)欲投稿多件者,請每件作品填寫一張報名表
- 上傳親簽後的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 上傳「有效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文件」照片或掃描檔。
- 上傳JPG或PNG圖檔,檔案名稱標示:參賽者姓名_作品名稱。
- 請保留可開啟並編輯圖層之Illustrator(.ai)或是Photoshop(.psd)檔案作為原始創作之證明,如有獲獎須提供予主辦單位,若無法提出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 下載簡章填寫報名表作品主題(20字內)、創作理念(100字內)
- 上傳親簽後的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 上傳「有效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文件」影本。
- 郵件掛號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96號12樓 余小姐 收
- 註明「宜蘭縣政府勞工處112年度求職防騙創意漫畫及微影片徵件競賽」
-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親送地點: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96號12樓 余小姐 收
- p.s 寄送資料應有:報名表、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有效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文件」影本、參賽作品正本,寄出前請確認。
【大專組-微影片類】
- 一、參賽規定
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個人或團體),若為團隊參加,以 10 人為限,每人限報名一隊參賽,不得重複組隊,其中1人為代表人,負責與執行單位聯繫、確認參賽文件與獎金領取等事宜。 - 二、規格說明:
格式規範項目說明:- 影像
- 影片長度:2-3分鐘(含片頭片尾)。
- 影片形式:可採真人演出或動畫形式,影片類型不限。
- 製作工具:不限,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等器材均可。
- 影片像素:1920(W)×1080(H)dpi以上,格式avi/mov/mpg/wmv/mp4。
- 影片須上傳至YouTube(保留像素至少為1920X1080之HD檔案),務必在影片資訊設定為非公開並開放嵌入碼,線上報名時以影片網址為報名依據,且需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本活動公告得獎公布時止。
- 參賽作品片頭固定為:「宜蘭縣112年求職防騙高中大專組-(作品名稱)」
- 影片右下方輸入「廣告」字樣、片尾標註「宜蘭縣政府勞工處 關心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安定基金補助」。
- 為求競賽公平,片頭即片尾勿出現任何人員名單,且作品內容不得出現有關作者個人之相關訊息或提示(如:學校、姓名、制服等具辨識性內容)
- 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部分須附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 需為原創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競賽或徵選活動或公開展出或販售之作品。
- 得獎作品待收到通知後,須於指定期限內繳交30秒得獎作品精華短片。
- 倘參賽作品入圍決選,參賽者須無條件配合執行單位要求,再提供參賽作品雲端連結。
- 拍攝期間,應事前了解及遵守我國相關法律及現場營運規定,且全數拍攝人員自行維護個人安全,如有違反相關法律或損及安全,全部法律及安全責任應其自負,與主辦單位無關。
- 音樂素材
參賽作品如有利用詞曲等音樂、錄音著作或他人影像等,報名者保證已取得為本活動利用之權利。參賽作品若有引用非原創、具版權的音樂、錄音或影像等素材,應附上授權證明;作品如涉智慧財產權爭議,皆與本活動相關單位無涉,且依規定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的權利。 - 人物素材
-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 得獎者須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臺灣版」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並永久無償授權宜蘭縣政府勞工處(主辦單位)或指定之第三人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上映。
- 影像
- 3.投稿方式:
➡僅網路投稿:- 至活動網頁 http://yilanjob.career.com.tw 填寫報名表作品主題(20字內)及創作理念(100字內) 組隊參加者請指派一位代表人填寫,且協助填寫隊伍每位參賽者資料。(姓名、生日、EMAIL、手機等基本資料)
- 上傳親簽後的「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組隊參加之所有成員皆需簽署,並掃描成同一檔案。 - 上傳親簽後的「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組隊參加之所有成員皆需簽署,並掃描成同一檔案。 - 上傳「有效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文件」照片或掃描檔。
※組隊參加僅需上傳代表人之檔案。 - 上傳影片檔案,檔案名稱標示:參賽者/代表人姓名_作品名稱。
七、評審方式:
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辦理評審。
八、評分標準:
- (一)漫畫組
- 主題掌握:50%。
- 原創性:內容及意境,25%。
- 技巧表現:精彩度與趣味度,25%。
- (二)微影片組
- 主題掌握:主題詮釋適切度30%。
- 劇情架構:腳本創意、情境張力及表現度20%。
- 創意呈現:創意概念20%。
- 拍攝技巧:後製技術、畫質、完整性及感染力20%。
九、活動期程
- (一)評審決審:112年9月15日(五)。
- (二)得獎名單公布:暫定112年9月21日(四)。
- (三)成果發表&頒獎典禮:暫定112年9月29日(五)。
十、得獎名單:
執行單位將在活動專屬網站及宜蘭縣政府勞工處官網或勞工讚FB粉絲專頁上公佈得獎名單,並電話和Email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十一、競賽獎項:
🏆總獎金新台幣20萬元
🏆漫畫類共計6名;微影片類共計6名。
- ➡漫畫類
- 特選各(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獎座1座。
- 優等各(1名):獎金新台幣12,000元、獎座1座。
- 甲等各(1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座1座。
- 佳作各(3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座1座。
- ➡微影片類
- 特選各(1名):獎金新台幣60,000元、獎座1座。
- 優等各(1名):獎金新台幣36,000元、獎座1座。
- 甲等各(1名):獎金新台幣25,000元、獎座1座。
- 佳作各(3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座1座。
-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勞工處
- 承辦單位:Career就業情報
- 活動網站:http://yilanjob.career.com.tw
- 聯絡信箱:yilanjob@career.com.tw
- 活動專線:02-2703-1250#392、321,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8:00)